視頻:臨武瓜農事件二審實錄:被告對毆打誘發致死持異議  來源:中國新聞網
  中新社郴州4月23日電 (記者 劉柱)湖南臨武瓜農事件二審23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庭審,涉案城管否認故意傷害,但死者家屬對庭審表示不滿。
  2013年7月17日,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廖衛昌、夏際玉、袁城、駱威平等人,在執法過程中與該縣南強鎮蓮塘村村民鄧正加夫婦發生衝突,在此過程中鄧正加倒地身亡。
  2013年12月27日,永興縣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、袁城、駱威平、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、6年、4年、3年6個月。四被告人不服,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
  在當日庭審中,廖衛昌等四名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,構成故意傷害罪定性錯誤。
  廖衛昌說,“我沒有傷害受害人的主觀故意,客觀上我沒有實施傷害行為,我只是推了鄧正加一下,目的也是為了制止他。”袁城認為他是被動防衛,“被害人倒地時我並不在現場”。駱威平則表示客觀上沒有實施傷害被害人的行為。夏際玉認為一審判決有失公平。
  記者在庭審中瞭解到,事件目擊證人、120醫務人員、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法醫鑒定專家、郴州市公安局鑒定人、臨武縣公安局民警等人出庭作證,上訴人、公訴人、辯護人圍繞被害人鄧正加死亡原因、廖衛昌等四人是否持秤砣或秤桿打擊被害人、毆打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等焦點問題展開質證。
  死者家屬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,對當日二審“有偏向城管有利的辯護”不滿,庭審尚未結束就離開庭審現場,並表示將繼續通過正當途徑表達合理訴求。
  審判長表示, 鑒於本案案情重大、複雜,相關證據需進一步核實,本案將擇日宣判。(完)  (原標題:湖南臨武瓜農事件二審:涉案城管否認故意傷害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k74ukyff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