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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換衣服、不戴頭盔
  不變地點、不換路線
  犯罪嫌疑人翟某駕駛摩托車作案後逃跑■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劉果園 翻拍
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劉果園)昨日,鞍山警方通報破獲一個飛車搶奪獨行女性挎包系列案件。
  25歲的翟某近兩個月來在鞍山站前,飛車搶奪獨行女性12起。
  飛車賊鬧市作案12起
  自今年9月19日以來,鞍山站前附近連續發生12起騎摩托搶奪獨行女性案件。
  “也就一兩秒鐘的事,包被他搶走,摩托車也沒影了。”43歲李女士回憶,10月26日傍晚她剛從商場出來,當與對面一輛摩托車擦身而過時包被突然搶走,包內有現金3000元和兩部手機。
  警方分析,飛車賊左手搶包,右手加油,用身體控制好車身不偏倒,然後快速離開作案現場,車技很高。讓民警不解的是,飛車賊作案地點、逃跑線路基本不變,作案時從來不戴頭盔,不換衣服。
  自稱搶劫與搶奪量刑不同
  11月15日9時許,警方經過多方偵查將正在賓館內睡覺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抓獲。
  據瞭解,翟某16歲時曾在鞍山學摩托車修理,19歲時也曾為發泄心中不滿,飛車搶奪一名女性挎包,隨後看也不看一眼就將包丟棄路邊。
  他在回答為什麼搶包時顯得很理性:“來錢快,危險性小,搶劫與搶奪量刑不同。”
 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搶奪案件的司法解釋,18日起,搶奪罪的入罪門檻提高至1000元至3000元,3000元以上屬於刑法規定的“數額較大”,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 (原標題:男子飛車搶奪12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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